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统筹改革发展稳定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确保全年目标实现
2月1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为疫情期间企业发展实行全面保驾护航。
保障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1 落实防疫物资生产政策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技术改造和产能提升项目享受专项补助:
- 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关键、核心设备: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列入国家“专精特新”的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
- 优先支持疫苗药品研制、防护装备设备、医疗救助服务、医药生产流通等防疫保障类企业
- 强化超市和农贸市场商品供给
- 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运输通畅
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2 有序恢复生产
- 做好煤电油气供应保障
- 落实属地责任、鼓励企业创新生产运营模式
- 对油气、电力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和煤矿、危化品等高危领域企业落实“一厂一策”
- 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等企业等复工
- 2、3月电、气费用减免:按现价*90%结算
●3 减轻税费负担
减税、免税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因疫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
- 组织进口的疫情防控物资:免关税
- 医务工作临时补助和奖金:免个人所得税
-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可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
- 物资运送、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 重点物资运送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
- 必要物资运送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
- 公益捐赠:全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便捷办税
- 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达300多项
- 拓宽无纸化申报范畴
- 公布咨询电话161个,预约电话108个
- 增配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员力量
税额调整
- 因疫影响生产经营的,可申请调整定额
- 因疫停止生产经营的,可申请办理停业
纳税申报
- 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 不能按期办理可申请延期
- 逾期申报免于行政处罚
- 逾期未申报的暂不认定非正常户
- 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也可申请延期
●4 缓缴社会保险
- 缓缴社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 缓缴期:最长6个月
- 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5 强化金融支持
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延长还款期限、增加信用贷款、增加中长期贷款。
- 鼓励下浮10%贷款利率
-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
- 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
- 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1.5%以内
●6 增加财政补贴
- 对新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利率贴息:中央50%、省财政50%(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 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
- 疫情期间减免企业房租的创业基地等项目:给予专项资金奖补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7 支持企业用人稳岗
失业保险返还
- 对象: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 返还比例:上年度实际缴费的60%
就业补贴
- 春节期间生产、配送物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培训补贴
●8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 鼓励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 鼓励“不见面”网上就业服务
- 支持创业中心建设,按照县、镇级创业中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用于补贴入孵企业房租、水电费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稳投资
重点项目:
- 对投资拉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 应急医疗救助设施、隔离设施、公共卫生体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重点项目
●9 强化重点项目建设
- 提前谋划土地、能耗、资金等要素
- 将建设单位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工作纳入地方保供范围
●10 优化投资审批服务
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
●11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
设立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一季度下达30%以上
聚力聚焦重点任务
●12 打赢脱贫攻坚战
- 开展2020年危房改造
- 确保剩余18.34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13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 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 调整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措施
- 强化废水废物处置监管
- 严厉打击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 将疫情期间的医疗废弃物运输车辆纳入应急运输
●14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 整治举债乱象,确保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
- 健全地方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实现对所有隐性债务监测全覆盖
- 加强企业流动性风险监测预警
●15 大力发展“三个经济”
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
- 推动重大工程建设:机场三期扩建、“米”字型高铁网、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第五届丝博会等
- 落实西部陆海新通道规划,推动中欧班列“长安号”运贸结合
- 发展数字经济
●16 抓好农业生产
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畅通产销对接
●17 支持服务业稳步回升
- 推进零售业线上线下融合,加快发展电商、网购
- 推进疫情后旅游业稳步回升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8 持续加大监管力度
- 做好物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
- 做好防疫药品、器材监管指导
- 做好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领域攻坚行动安全风险排查
●19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 落实复工防疫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组织复工前安全防疫培训
- 推动安全管理覆盖到生产经营一线
●20 认真做好应急值守
着力稳定市场预期
●21 建立经济分析机制
- 加强疫情期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警
- 解决企业在产品生产、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资金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22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资料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新闻